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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日期:11-12-30] [热度:]

  200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其中该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 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随着《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商业银行若要以“恶意透支”追 究持卡人的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必须以“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为前提。这就需要商业银行设置和组织自己的催收部门、招聘自己的催收人员、委派自己 的催收人员外出,必将发生大量的催收成本费用,最终催收效果也无法提前预料!

    该解释是中国信用财富网承接和办理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卡透支逾期后,代商业银行履行两次催收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国信用财富网(家旺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已经研究出“银行信用卡透支催收全解决方案”和“银行贷款逾期催收解决方案。

关键字:中国信用财富网推出信用卡催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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